从拍卖行拍来的房子7年过不了户
近日,市民李女士反映:她2007年10月从江苏省拍卖行拍得了南京某银行六合支行的一处房产(495平方)。而这处房产从07年至今一直被长芦街道使用,不肯交接。为了办理土地证,李女士被土地局告知,需要政府出具“友邻无纠纷”的证明才能受理,但是长芦街道拒绝开此证明。就这样直到2014年,一处合法拍卖的房产被政府部门强行占用7年之久。
如何办理房屋过户
对于李女士的遭遇,记者就此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称,首先应当明确银行在委托江苏省拍卖行拍卖该处房产时是否已经领取了该房产完整的权属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在拍卖时缺少其中任何一件权属证书,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不得转让和拍卖。如果在拍卖时权属证书齐全,在经过合法程序之后李萍所拍得的房产应当通过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拍卖行和银行应当配合并提供过户所需的法律文件。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李萍至今未能取得该处房产的两证,根据物权法规定,其尚未成为该房产的所有权人,进而其既无权向街道主张返还房产,也无权要求街道支付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如果拍卖程序无效,那么李萍有权要求银行返还拍卖所得的27万购房款;如果拍卖程序合法有效,李萍则有权要求拍卖行和银行提交过户所需的法律文件以协助其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拍卖行与银行拒绝提供过户必需的法律文件,那么李萍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如果拍卖行与银行已提供所需文件并积极配合,而房地产管理部门却以法律上没有规定的条件为由拒绝办理过户,那么李萍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