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发现房屋层高缩水
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层高2.8米,业主收房时却发现缩水了10厘米,石景山重聚园小区的73户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近日,石景山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73户业主损失1万余元至3万余元不等。
73位业主认为,层高缩水10厘米导致房屋贬值,且不利于装修,直接影响了生活品质。
开发商辩称,合同中的确标明层高为2.8米,但这是由于开发商工作失误所致,将层高2。7米错填写成了2。8米。2007年7月,开发商已向业主发出公开信,通知将合同中的层高约定改为2。7米,并称这个高度的规划设计符合国家规范和审批标准。被告还认为,购房合同也未约定如层高不符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层高缩水开发商是否要赔偿
住宅的高度计量除了用“米”,还可用“层”来计算,每一层的高度在设计上有一定要求,称为层高。层高通常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层高减去楼板的厚度的差,叫做净高。
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规定:
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交付房屋的层高差距明显超出了建筑业规范中的误差范围,故说明开发商存在违约,且层高减少确会让房屋交换价值降低。同时,层高缩水必然降低工程成本支出,开发商应把节省下的工程造价等利润返还业主。据此,法院判决开发商根据业主具体情况,分别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