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产资讯  >  用地手续有瑕疵致房屋无产权,业主有理不支付购房款

用地手续有瑕疵致房屋无产权,业主有理不支付购房款

此文章帮助了247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用地手续有瑕疵致房屋无产权

2011年9月李先生与开发商房山区某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李先生购买该经联社开发的坐落于房山区良乡镇某小区楼房一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单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600元;李先生2011年9月交付首付款,余款银行按揭;商品房交付360日内,开发商为李先生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并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李先生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多次向开发商索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未果,于2013年12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诉讼中,双方庭外和解,开发商因未及时提供办理产权登记的资料,自愿降低5万元购房款,李先生撤回起诉。在此基础上,双方于2014年5月重新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李先生所购房屋总价款27万元,李先生于2014年5月付首付款10万元,余款17万元做按揭;开发商限期为李先生所购房屋办理北京市大产权。李先生交付首付款10万元,开发商交付了房屋,购房余款17万元至今未付。产权办理期限届满后,开发商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却将李先生起诉到法院。

业主有理不支付购房款

法院在审理时发现,2014年3月,房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经发出通知,撤销了李先生购得房屋小区的用地手续。法院认定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存在用地手续的瑕疵,是导致双方无法按合同约定办理贷款,不能取得产权证书的主要原因,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李先生无过错。因此,开发商要求李先生支付购房余款的要求,未获得法院的支持。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产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产纠纷法律资讯、新房地产法资讯、房产热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