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征收房产税六种情况可减免
扬子晚报讯,昨天,一则由上海市税务部门发布的“缴税通知”里含有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字样引发了不少市场人士的恐慌,这样一则“缴税通知”真的是房产税要来了吗?答案并非如此,其实这只是年底前的一则“催缴”通知书,上海房产税试点已经实施了快6个年头了。2011年1月,上海市及重庆市同时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其中“上海版”的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以及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超过60或等于60平方米的,要对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如果该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除了人均面积小于60平方米减免的情况之外,上海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等5种情形同样可以免征房产税。业内人士表示,上海市税务部门每到年底便会发布通知“催缴”,昨天同样如此。
房产税尚处立法阶段
上海征收房产税的通知为何会引发人们恐慌,业内人士认为,主要还是“房产税”的话题太过敏感,上海市2011年后每次发布缴税通知都会引发相关话题的讨论,这也再一次证明了涉房政策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就在本月1日,成都市地税部门发布的一则“关于做好房产税纳税工作”的通知同样引起当地市民的广泛关注,通知中明确,“房产税征收是依照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按1.2%税率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按12%税率计征。”有人算账后发现,房产税在成都市“落地了”。
业内专家指出,房产税的出台可能不会直接导致市场震荡,但是将会对市场预期造成重大影响,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思路将从现有的交易环节征税,转变为持有环节征税,整个税制体系将发生重大“颠覆”。从已经试点近6年的上海市来看,2011年上海市住宅交易均价为2.1万/㎡,截至去年年底为3.5万/㎡,涨幅近七成,可见房产税的试点征收对于房价影响并不明显。而未来的房产税全面铺开仍有诸多疑问悬而未决,不少人关心的究竟是“房产税”还是“房地产税”便是其一。在多个部门关于房产税制改革的表述中,两种说法均包括在内,然而其含义并不相同,“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而“房地产税”的范围更广,将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涉房税种几乎全部囊括,是彻底的房产税制改革,根据权威人士近来的多次谈话中可以发现,房地产税已正式进入人大的立法规划,时间上通常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人说2017年即可出台,不过即便出台之后到全面实施,恐怕仍需较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