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房竣工任务超额完成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日电(刘雪玉)7月3日,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保障房竣工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截至6月底,北京市保障房新开工37524套,完成年度5万套建设筹集任务的75%。其中,公租房5740套、自住房2571套、棚改安置房29213套。同时,保障房竣工65676套,完成年度6万套任务的109%,其中公租房14159套、产权类保障房33686套、棚改安置房17831套。

据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北京市多方式拓宽保障房筹集渠道。一方面,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自住房,今年上半年,共有平谷区山东庄镇PG08-0401-0001地块等三个项目,作为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住房项目列入201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另一方面,作为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北京市目前已开工朝阳区平房乡、海淀区唐家岭、昌平区北七家镇等5个项目、房源1.28万套,唐家岭项目927套房源在今年5月24日已签约入住,平房乡项目6月29日启动了人才公租房选房入住工作。
据悉,今后5年北京市将继续加大租赁住房供应,计划供地1300公顷,建设租赁住房50万套,并主要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安排。此外,目前,北京市保障房全装配式建筑规模已达240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
申请保障房需要什么条件
保障房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具体的,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可参考下文:
一、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二、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三、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