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线城市新房供应节奏加快
“上半年,各地一直在需求端通过限购、限贷等手段来抑制炒房,而在供给端,目前各地通过增加土地供应来保障刚需的住房需求,已成为当务之急。”方正证券房地产首席分析师夏磊7月16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一二线楼市的消化周期都已降至12个月以下,去库存任务基本完成,对楼市降温有明显效果。
中国指数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前6个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超1.5万亿元,同比增长近四成。分城市来看,一线城市供地节奏有所加快,供应量同比增长四成;二线城市平均溢价率同比下降,出让金涨幅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收窄;三四线城市逆势升温,成交楼面均价领涨。
与此同时,从多地制定的土地供应计划可以看到,未来还将有一大批新房源入市。以一线城市为例,在北京楼市未来5年规划内,将有150万套住房涌入北京房地产市场;上海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增住房供应约170万套;近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7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提出,今年计划新增安排建设商品住房8万套。
夏磊认为,房价的变动情况不仅包含市场对它的预期,也受供给端影响。随着一线城市土地供应的增加,未来会有更多的新房入市,这在短期内会扭转市场中的投机心理,使其形成更为理性的市场氛围。
“与需求端相比,土地供应端的调整更不容易打击到租赁需求与刚需需求。”易居研究院研究员赖勤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供应端的楼市调控有助于培养一个更加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真正实现租售并举。与此前的限购、限贷等政策相比,供应端的楼市调控具有更好的可持续性。
赖勤认为,当前各热点城市政策环境较紧,包括预售证发放、预售价格管控、购房资格审查、房贷政策收紧等内容,对房屋成交量影响较大。
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1、主动违约型。很多购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购房者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违约者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于是,这些购房者主动违约,迟延或者拒绝付款,造成违约事实。如此推理:既然他们违约了,开发商就应该扣除约定比例的违约金后,允许他们退房。而时下预售合同通常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为1%—3%,这相对于房价下跌的比例对购房者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2、“不可抗力”型。有一些购房者提出退房,引用了“不可抗力”这个法律概念。其理由是国家宏观调控,银行贷款政策与他们购房时发生了变化,他们因为购买了多套房屋而无法获得这些房屋的贷款,因此无法履约。而银行政策的变化,非他们主观能够控制,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他们没有错,开发商应该退房。以此类推,他们提出的“不可抗力”还有契税变化、家庭经济困难等等。
3、“无需理由”型。这类退房者认为,因为他们购买的是期房,只要房子还没造好,就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没有办出他们的小产证前,房子就是开发商的。因此,只要他们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就应当同意退房,根本无需任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