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9.6%
国家统计局7月17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6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746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1%;商品房销售额59152亿元,增长21.5%。在连续下滑三个月后,这两项指标的增速双双回升。同期,房企拿地面积、资金来源等指标的增速也转跌为升,投资增速则继续下滑。
其中,6月单月的销售面积,创下历史第二高点。被认为是促成上半年销售数据变化的主因。此外,今年以来,中部和西部地区的房地产销售增速一直高于全国均值,凸显出市场热点所在。而在去年,东部地区一直为房地产销售的“主战场”。销售数据的回升,被认为是6月份楼市数据最为显著的特征。
自2016年4月的高点后,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速就不断收窄,中间虽偶有波动,但总体放缓的趋势并未改变。到今年1-5月,销售面积增速已从高点时(2016年1-4月)的36.5%,收窄到14.3%;销售额增速从高点时的55.9%收窄到18.6%。
今年1-6月,上述两个指标的增速双双回升,被认为是6月单月市场交易旺盛所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测算,6月单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了19842万平方米,环比5月增长50.7%,同比增长21.4%。这一规模是继2016年12月以来的第二高点。
中信建投的研报指出,6月房企在冲刺(半年度)业绩目标的推动下加速推盘,是导致单月销售额冲高的主因。该机构的数据还显示,6月商品房成交单价继续下降(目前已连续三个月下降),说明从成交结构上看,市场热点正在向三四线城市转移。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体现出类似的结论。今年以来,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销售增速一直在均值以上,东部地区则始终低于全国均值。相比之下,去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东部地区的销售增速是最高的。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东部区域是楼市调控重点,今年以来,大量资金向中西部和三四线城市转移,在这些区域市场,无论刚需还是改善型需求都有较为明显的上升。
在销售增长的同时,房地产市场的其他指标也出现改善。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1.2%,增速比前5月提高1.3个百分点。同期,房企拿地面积同比增长8.8%,增速提高3.5个百分点。6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101.37,达到最近一年多以来的高点。
在调控的影响下,上述三个指标下行的压力较大。此番止跌回升,在一定程度上也被认为是销售升温的提振所致。如在房企资金来源中,1-6月的“定金和预售款”增速就明显提升。但投资数据增速仍在下滑,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061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5%,增速比1-5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该指标增速已连续两个月下滑。
购买商品房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签定合同之前,详细审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最重要的证件就是北京市商品房的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如果是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如执照以及跟开发商之间的授权书等。
二、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发展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三、准备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如果是公司购房,需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等。
四、不能亲自到售楼现场签定合同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签订授权委托书。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的必须在签约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五、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审查
1、项目建设依据和商品房的销售依据。仔细核对开发商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2、仔细核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对商品房的坐落位置、房屋用途、结构、层高、层数、面积等,购房人应该仔细核对相关内容,特别注意有关建筑面积的内容。
3、协商购买房屋的计价方式,是按照建筑面积结算、按照套内面积结算还是按照套即单元来计算,北京大多数开发商大多采用第一种,但也有开发商按照第二或者第三种方式计价,三种计价方式都可以使用。
4、所购房屋的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是购房过程中,买房人和开发商容易产生争议的一条条款。建议购房人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即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
5、付款方式与期限,根据购房人的经济能力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等形式。
6、买售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以及开发商可以解约的条件,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该对等。
7、房屋的交付期限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8、房屋的交接条款。开发商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9、产权及相关证件的保证条款,开发商要向购房人保证房屋没有抵押等法律纠纷。
10、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对于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应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及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
11、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应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房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
12、保修责任。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开发商应该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责任,提供相应的保修责任。
1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