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成商住新盘零交易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有些此前销售商住房的开发商已经暂停销售公寓。同时,对于此前分割成小户型销售的办公物业,有些开发商选择暂停或者推迟入市。
值得关注的是,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记者表示,由于严厉的管控政策,今年6月份,北京商住房项目成交均价为30907 元/平方米,与4月份45906 元/平方米的成交均价相比,每平方米下跌超过1.5万元。严跃进称,二季度开始,该类物业价格迅速回落,市场交易几乎为零,北京商住房“量价”均出现断崖式下跌。
据第一太平戴维斯统计,今年上半年,商住市场温度骤降。在“3·26”新政后取得预售证的12个非住宅项目中,10个项目至今零成交。新政出台后两个月,全市商办类项目成交环比跌幅近60%。显然,这意味着逾八成新入市的商住项目零成交,市场进入冰冻期。
《证券日报》记者也了解到,有些开发商暂停了销售小面积办公物业。“没什么人来看房,因为个人已经没有资格购买这种房子了,之前想分割成小面积快速出售的”,某大型综合体项目销售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但政策变化之后,是否整改后再售,现在都还不好说,所以只能先暂停销售了。
3 月26 日,北京商业办公类项目实施了严厉的管控政策,成为国内第一个管控商住房的政策,尤其是涉及限购、限贷、限售等细分政策内容。此后,中介机构第一时间下架了该类二手房的买卖信息,一时间,商住房市场可谓进入停滞状态。
据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该政策实施后,二季度,北京商住房市场积极消化此类政策,成交量仅为1 万平方米,明显低于第一季度的水平,甚至这种过去曾一度成为北京新房市场交易主力的商住房,其成交量要比全国其他一、二线城市疲软。
而新政实施两个多月后,6 月份,北京商住房项目成交量继续下滑,成交面积为0.01 万平方米,环比减少94%,同比减少100%;成交套数为2 套,环比减少95%,同比减少100%,市场交易几乎为零成交,相比2016 年月均34 万平方米的交易规模,当前此类市场已基本上处于“绝迹”状态。
不过,《证券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价格下跌,有一些投资客正试图切入这个市场。北京通州某商住房市场出现了个别“改底单”的交易,即从业主手里买公寓或办公产品,然后再到开发商处更名。
相关链接: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1、主动违约型。很多购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购房者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违约者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于是,这些购房者主动违约,迟延或者拒绝付款,造成违约事实。如此推理:既然他们违约了,开发商就应该扣除约定比例的违约金后,允许他们退房。而时下预售合同通常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为1%—3%,这相对于房价下跌的比例对购房者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2、“不可抗力”型。有一些购房者提出退房,引用了“不可抗力”这个法律概念。其理由是国家宏观调控,银行贷款政策与他们购房时发生了变化,他们因为购买了多套房屋而无法获得这些房屋的贷款,因此无法履约。而银行政策的变化,非他们主观能够控制,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他们没有错,开发商应该退房。以此类推,他们提出的“不可抗力”还有契税变化、家庭经济困难等等。
3、“无需理由”型。这类退房者认为,因为他们购买的是期房,只要房子还没造好,就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没有办出他们的小产证前,房子就是开发商的。因此,只要他们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就应当同意退房,根本无需任何理由。
房价下跌不是买家找开发商退房的理由,因此,以此为由请求退房是不能得到开发商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