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北京二手房创成交新低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公布的成交数据显示,2017年7月北京新建商品房成交154.73亿元,环比6月下跌8%,共成交2160套,环比6月减少1418套。其中居住类产品(普宅、豪宅、别墅、自住房)成交136.07亿元,与6月基本持平,共销售1794套,环比6月减少81套,成交均价51898元/平米,环比6月增长5000元/平米。
"北京等一二线城市在3月调控后,数据逐渐开始反映出调控影响。二手房整体价格从4月开始到现在3个月累计跌幅在8%左右,部分区域房源价格超过了10%,目前的价格大约回到了春节前后水平。"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价格下调比较明显的房源,主要集中在部分急于换房的客户上,由于成交量暴跌6成以上,成交周期明显拉长,北京市场连环单比例非常高,此类个案有价格下调超过10%的。但二手房价格不透明,也有很多报价虚高的案例,不代表市场价。

今年3月17日以来,北京打出房地产调控一系列组合拳,包括细化限购限贷政策、遏制炒作"学区房"、整治"商改住"、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和在途项目开工入市力度等,房地产市场逐步降温。
据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市场研究院数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北京全市二手住宅网签总量约8.7万套,环比2016年下半年减少36.5%,同比2016年上半年减少35.8%。总体来看,北京二手房网签量结束了自2014年上半年以来连续增长的态势。
由于七八月是市场的惯例淡季,成交量、成交价格有可能继续下行。张大伟预测,"预计7-8月有可能继续下调5%左右,价格会回到2016年10月左右。成交比例中改善比例增加,刚需开始全面进入观望状态。"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也表示,在北京从紧从严的调控形势下,二手房交易量将在谷底企稳并持续低迷,下半年房价将迎来更大范围、更明显的回落,购房者也将迎来比较好的购房机会。
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延迟交房。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第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第四,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无法得到贷款。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六,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这突破了以前按建筑面积来测量的“惯例”。
第七,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新版合同规定,因房地基问题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第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