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
为了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吸引优秀人才安居,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8月4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都市将全面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进一步培育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增强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扩大住房租赁市场规模,鼓励住房租赁消费,进一步服务新市民安居乐业。

《方案》一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选取成都等十二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由此可以看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成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方向。”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成都作为“新一线”的领军城市,近年经济快速发展,对全球各类企业、各地优秀人才极具吸引力,住房租赁及其相关配套服务是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因素,《方案》围绕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目标,以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吸引优秀人才安居。
根据住房租赁投资时间长、见效慢的特点,《方案》提出,到2017年年底,成都将组建或改建3—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启动一批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检查,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管理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
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将如何组建?主要干什么?《方案》提出,成都市属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将新组建或依托现有国有企业组建,主要开展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
成都将逐步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的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支持企业向机构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
成都还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自持住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
《方案》透露,成都积极推进“互联网+城市”行动,基于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作为政府吸引人才、服务新市民、提升政务服务的网上窗口,融合房管、公安等市级相关部门服务功能,形成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实现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与公安人口管理系统平台信息共享,提升智慧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
个人租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①在尚未确认房东真实身份前(诸如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不要答应任何交付订金的要求。正规交付订金,必须书面签写合法的收据单,写明收据的用途、金额和时间。这一个租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尤其重要。
②警惕一切图片美观,房屋租金价格却低于市价过多的房源。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天上不会掉馅饼,这类房子就算真实存在,房东低价出租也有不为人知的理由。
③为了区分真假房东,租房注意电话联系房东第一句话可以这样问:您的房子租出去了吗?谨记,这里不要说出是哪套房子,如果对方回答租出去了就可以挂电话了,说还有其他房子可看的可能是中介冒充,也可能是代理公司,但无论怎样,那些都不是你要找的房子。如果说没有租出,直接跟对方约定见面时间和地点,如果说出的地方不是房源页面上显示的地点,也可以挂电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