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亿天价电费账单哪里来
据印度《今日商业》(BusinessToday)报道,印度詹谢普尔(印度东北部城市)一名男子在周末收到了一张高达380亿卢比(约39亿人民币)的巨额电费账单,电力公司还切断了他家的电力供应。高额的账单把男子一家人都吓得不知所措,在邻居的提示下才向电力公司进行了投诉。
这名男子名叫古哈(B.RGuha),高额的电费账单让他感到愤怒,因为自己小小的房子一共只有3个房间,家里的电器只有一台电视,三个灯管,没有冰箱也没有空调和风扇,家人消暑的工具是扇子。“这让我们感到太惊讶了,完全没有预料到,我们怎么会收到这么巨额的账单呢?”他说。
在邻居的提示下,古哈一家向电力公司进行了投诉。古哈的女儿表达了对电力公司的不满,称这错误的账单让父母很担忧。“我的母亲是糖尿病病人,父亲也感到了巨大压力。邻居知道这个事情帮忙介入后,我们才想起要投诉。”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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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从另一个角度说,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