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买“共有产权房”可落户谁真的?
“共有产权房可落户上学”,并非指非京籍人士可购房落户。北京市新入市销售的自住房将转为“共有产权房”,相关政策征求意见近日截止。根据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市住建委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不少人士对此消息进行了“误读”,认为购买共有产权房可落户。北京市住房保障专家组成员对此进行了“澄清”和进一步解读。
2017年8月3日至8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就《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办法》和《导则》受到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反馈意见对一些具体细节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市住建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逐条回复。
其中,对于群众关切的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市住建委回复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消息一出,不少社会人士将其“误读”为非京籍人士可以购房落户。《北京户籍制度大转折?又一场楼市风暴到来!》此类“博眼球”的文章频出。北京市住房保障专家组成员表示,此类消息实属“误读”。北京市推出共有产权房的“落户”是指户口迁移,比如是北京集体户口的可以迁移落到房子上,并不是非京籍家庭买共有产权房,就可以落户北京。
业内人士认为,人们产生这种“误读”的原因是,首先,共有产权房要求各区需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可以通过申请、摇号的方式购买。同时,国内不少城市曾经为拉动房地产市场消费需求,针对非当地户籍人口确实有过“购房落户”的政策。例如天津市,在出台积分落户政策之前,只要全款购房并达到一定总价即可落户。“我国的户籍体制改革虽然已先行在中小城市放开,但是对于诸如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目前依然实行人口指标控制的户籍管理政策。”该人士表示。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保障房是指保障对象按出资金额比例与政府委托部门或机构按份拥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房源包括政府委托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及政府收购的用于住房保障的普通商品住房。公租房与廉租房正式并轨后,统一变更名称为公租房。
哪些人可申请共有产权房?1.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称“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3.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4.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以下几类人不得申购共有产权房:1.在本市已经领取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5年以内的;2.户籍为通过购买住房方式迁入本市的;3.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共有产权房自购房发票记载时间5年后可交易。保障对象取得完全产权份额前,共有产权保障房不得擅自用于出租经营,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个人产权部分抵押需经共有产权人同意。自购房发票记载时间5年后,经共有产权人同意,共有产权保障房可上市交易,交易价格按届时市场价执行。取得的房屋价款扣除原房款后,剩余房款按产权份额比例分割。除按规定应上缴的收益外,公有产权人取得的房款专项用于共有产权保障房建设、管理、购买等相关支出。另外,自首次购买产权5年内,保障对象可根据自身需求,分次继续按原购买价格购买剩余产权份额;5年后购买的价格根据届时市场价评估确定。保障对象使用共有产权保障房期间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先取得共有产权保障房完全产权,或按照约定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