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出租房新政
近日,市住建委会同多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昨天开始,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未来,这一新政将涉及北京市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的住房、集体建设用地上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租赁住房。新政涉及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等多方面。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新政的目的在于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出租住房合法、主体权责明晰、市场行为规范、租赁关系稳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制度;同时,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引导居民形成先租后买的梯次消费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北京,无论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交易环节必过的一关就是“网签”。交易到住建部门备案、双方公开透明,房子的信息更真实,也防止出现“一房多卖”。

此前本市在租房网签方面尚处空白。但未来随着租房新政的落地,本市将实现租房合同网上签约。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市将组建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其中就涉及租房网签。
几天前,杭州方面宣布打造全国首个智慧租赁平台,而北京的租赁监管平台将提供更多的服务。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与传统平台不一样,政府部门只是打造一个监管平台,将链接市场上各式各样的网络交易平台,再由网络交易平台直接面向社会为老百姓提供服务。现在一些房屋中介已有的交易网站,符合相关要求,就能成为网络交易平台。
如果有市民想把房子对外出租,就可以到这些平台上发布信息,平台还可以向老百姓提供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老百姓也可以像淘宝一样,给相关企业好评、差评,作信用评价。
享受新政的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据悉,具体的支持政策,目前正在加紧研究中。
另外,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
关于租房押金,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