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太原房产律师  >  房产资讯  >  交了定金后不能购房怎么办,没有购房资格能要回定金吗

交了定金后不能购房怎么办,没有购房资格能要回定金吗

此文章帮助了2769人  作者:太原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交了定金后不能购房怎么办?很多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交付了定金,但是因为国家政策、个人购房资格或者贷款政策等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不能买房了,那么没有购房资格能要回定金吗?请看下面的案例。

交了定金后不能购房 起诉解除购房合同

由于不具有在京购房资格,家住河北省的张女士将卖房人刘先生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刘先生全额返还已经交纳的购房款100万元。目前,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了此案。

张女士诉称,2011年9月,她与刘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她购买他名下位于海淀区西三旗的一处价值800万元的房屋。现在,张女士不具有在京购房资格,房屋交易已经无法实际履行,因此刘先生应解除与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全额返还已经交纳的购房款。

对此,刘先生表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考虑到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北京市的限购政策就已经出台,张女士应明知自己不具有购房资格;现在房产价格下降,自己的房子贬值,因此不能返还张女士已经交纳的定金及首付款100万元。

法院审查发现问题 调解后原告赔偿

庭审中,法官发现,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张女士就已经明知自己不具有在京购房资格,但出于侥幸心理,张女士一直期望尽力去“创造条件”以满足条件。直到实际给付了定金和首付款100万元后,张女士才真正意识到:如提供虚假文件骗取在京购房资格,则可能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如不具备在京购房条件,则自己无法与刘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真正买到房子。故此,张女士才想到了通过诉讼解除合同要回购房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相关证据材料及证人证言均说明,张女士是在明知自己不具有在京购房条件的情况下而强行尝试买房,刘先生的房子现在确实存在了一定贬值,故经过调解,张女士同意给付刘先生一定的赔偿款。最后,刘先生退还了张女士已经交纳的购房款62万元,剩余购房款38万元则作为张女士向刘先生给付的房屋贬值补偿。

太原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太原房产律师推荐

魏国鹏律师
魏国鹏律师北京知名房产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过众多房产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魏国鹏律师代理过众多房产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房产相关咨询

太原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太原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产纠纷法律资讯、新房地产法资讯、房产热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