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订售房委托合同?签订售房委托合同要注意什么?随着二手房市场逐渐繁荣,许多业主在出售房产时会委托房产中介公司。然为,由于房屋价格变化较快,而且幅度也比较大,所以在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售房合同后经常会因为房屋的价格而产生纠纷。请看下面的案例。
签订售房委托合同 因价格低卖方反悔
张女士购买了位于丰台区的商品房一套。张女士和某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委托售房合同。合同约定张女士独家委托该中介公司代理售房,当时该房价值为130万元。因房价上涨较快,张女士提出以130万元作为售房的底价,如果房产中介公司找到合适的买房人,以签合同时的价格为准。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口头答应,但在其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张女士基于对该公司的信任,就在合同上签字。
二个月之后,张女士的房屋经评估公司评估已经价值160万。此时中介公司称找到了一个买房人愿以130万购买该房,要求张女士来签订售房合同。但因与房屋实际价格相差太多,张女士不同意签约。后中介公司以张女士违约为由将其起诉,要求张女士按合同支付13万元的违约金。
法院判决卖方违约 房主不服上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委托售房合同系有效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中介公司向张女士在委托售房合同上留下的地址邮寄告知书,应当视为经纪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张女士没有到指定的地点签订《买卖合同》,故认定张女士违约的事实,判决解除合同,张女士向经济公司支付违约金13万元。
接到判决书后张女士感到不能接受便提起了上诉,后在代理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张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此案是典型的因房屋价格而引起的委托售房合同纠纷,如果没有达成和解协议,则张女士便要承担13万元的违约金,这将会给张女士造成较大的损失。
法律人士提醒 最好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
法官提醒大家,为了避免出现此类情况,业主在和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售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综合考虑各种可能的因素,避免因签订的合同约定不清或对业主不利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针对委托售房合同的关于房屋出售价格的约定,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在签订委托售房合同时最好不要约定房屋的出售价格,否则一旦遇到房屋价格上涨,委托人要么继续履行合同以低价出售,要么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这两种选择对委托人都不利;
(二)如果中介公司坚持约定价格,委托人一定要在合同约定在价格变动时的处理办法;
(三)不要随便听信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将关键内容落实在书面合同中;
(四)如果可能最好和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
当然,现实情况千差万别,这就要求业主除了考虑以上问题,还要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中介公司合作,有条件的最好找专业律师帮助,这样就可有效避免上述案例中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