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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福利政策体系的发展趋势,住房福利内容存在的争议

此文章帮助了613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住房福利政策体系的发展趋势

1、住房福利制度的完善

目前政府成型的规划思路,实际上是对现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三类住房保障产品各自功能的重新划分与界定。一方面,各地存在这三类保障产品功能扭曲的问题,另一方面,对现有经济适用房进行更为细致的划分——分为租赁型和销售型两类——将最终搭建起未来中国内地住房保障体系的主要框架。可以看出,我国的住房福利制度将在发展中得以不断的完善。

2、住房福利对象的扩大

目前,廉租房适用于低保人群,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城镇夹心层、农民工群体,甚至刚毕业或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也应逐步纳入住房福利范围。除此以外,还应依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力、各地方政府的实际,同时体现民族差异性等因素制定农村,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贫困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

总的来说,未来我国的住房福利体系的发展应是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体现多层次性的住房福利体系。

二、住房福利内容存在的争议

1、经济适用房的去留争议

经济适用房自推出起,姑且不谈其实施以来带来的弊端,它的存在就颇为争议。部分认为经济适用房制度应逐渐被取消,廉租房制度将成为未来我国住房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有的则强调今后我国将加强廉租房的建设,完善住房福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立即取消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经济适用房有其存在的合理意义,应是我国住房福利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少部分则提出经济适用房也可以出租,可分为租赁型和销售型两类(租赁型的经济适用房将主要针对“高出低保线,但又无力购买销售型经济适用房”的人群;销售型经济适用房则主要针对中等偏下的收入者)。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指出“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可能做出调整,这是促进我国住宅租赁市场发展的一项措施,有可能以后经济适用住房将变以前的单纯销售为租售并举或者以租为主。”

2、廉租住房的发展瓶颈

廉租住房尽管解决了城镇贫困家庭住房问题,但在实施中,有其不可避免的问题。贫困家庭的鉴定是其发展遇到的首要问题,而其能否解决的好又是廉租住房能否发挥其住房福利的主要表现;其次,廉租住房的市场出租现象大有存在,这严重影响了住房福利政策实施的初衷;廉租住房的选址大多均属偏远的城郊,所谓的“平民窟”在无形中形成,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等等诸多的问题成为廉租住房发展存在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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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是保障房的一种,其上市有着特殊的规定。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已购限价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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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上市有限制:购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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