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
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的概述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
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称为经济适用房。
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具有保障性质,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因此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有限制交易期限,
并须按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符合规定的进行政府回购。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除购房按揭外不得抵押。
二、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
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房地权属证件。
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