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与过户的程序
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的程序是这样的: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二、房屋赠与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房屋赠与并不像一般物品的赠与,直接交付就可以完成,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过程可能会比较繁琐,因为毕竟是大宗的赠与行为,建议可以将房屋赠与合同的拟定,以及赠与过户的办理委托给专业律师,会为您节约不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