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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房屋开发商主体资格,买的房屋面积缺少时怎么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394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谁有房屋开发商主体资格

开发商主体资格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应查验五证:

1、土地使用权证。应以出让方式取得,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均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居民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查验土地使用权有无查封、抵押的情况,如有抵押情形,根椐《物权法》一百八十二条,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上房产应一并抵押,出现此种情形,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件是办理土地许可证的前提,开发用地的实际用途、性质、界限、容积率等应与开发商提供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载明的内容相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如果没有取得该证件,按照《城市规划法》,其开发项目是违法的,将来无法取得房产证。城市规划部门有权责令开发商停止建设,还可以限期拆除或者将违法建筑没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该证件是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必备要件,没有该证,购房者根本无法取得产权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许可证。该证件是开发商对外销售商品房合法证明文件,没有取得该证件,开发商不得对外销售商品房。

二、买的房屋面积缺少时怎么处理

建设部标准合同(开发商提供)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差异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双方自行约定,有的约定为“按房屋产权证面积进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一般情况下期房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率不大时不会出现纠纷,但当误差率较大时,购房者就要补交较多的房屋差价款。

二是按《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项,此种约定更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了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实践中,当房屋的购买者在怀疑其所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有水分时,自己测算的结果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当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然后在全面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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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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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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