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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50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品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的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商品房按套或单元销售的,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买的套(单元)内的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套(单元)建筑面积又由三部分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

1、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的一半。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现房的销售面积以开发商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面积是由房产管理局于发证时测量得出的期房的销售面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办《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证明》中记载的面积为依据,预售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面积复核,交易当事人以复核后的面积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

二、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一)方式一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买受方同意继续履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受方;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方返还买受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方双倍返还买受方。

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

(二)方式二:买受、出卖双方自行约定处理。

很多人在购买商品房时会遇到开发商承诺赠送小阁楼或者是花园等情况,但是这些东西是否属于其所购买的商品房的面积呢,商品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如果面积有误差又该如何处理。这些购房者都不是很清楚,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就处于弱势地位,这就需要借助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实践中,当房屋的购买者在怀疑其所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有水分时,自己测算的结果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当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然后在全面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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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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