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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定金协议有什么效力?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824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定金协议有什么效力?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具体到商品房交易中,如果买方履行合同,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中约定定金协议是一种担保行为,是一种约束当事人的行为。

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这是定金与订金的最本质的区别。具体到商品房交易,可以表述为: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并不是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可以说它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综上所述,定金是有法律上的担保效力的,而订金没有,由于很多当事人没有注意这些细微的差别,而造成自己的财产损失,所以我们强烈建议如果您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小心谨慎,以防遭遇不必要的损失。我们还建议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咨询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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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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