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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PX厂区爆炸
7月30日凌晨,福建漳州PX(对二甲苯)项目一条尚未投用的加氢裂化管线在充入氢气测试压力时,发生焊缝开裂闪燃事故。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表示,火势迅速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设备无重大损伤,无物料泄漏,所有消防水全部导入事故消防池,现场周边未发现空气和水质污染。
官方通报称,凌晨发生的爆炸造成附近一个村庄部分房屋玻璃震裂或破损。漳浦县已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及时对村民住所受损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制定赔偿方案。
目前,漳州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闪燃发生原因展开调查。同时,漳州市安监、消防等部门将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附近居民如何索赔
仅目前而言,漳州PX厂爆炸并没有造成空气和水质的污染,但是我们却不能不防患于未然,尤其是居住于类似于漳州PX厂这些有可能排放污染物的工厂附近的居民,随时有可能面临向工厂索赔的情形。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我们在庆幸这次漳州PX厂爆炸中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泄露污染物的同时更应该明确附近居民索赔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