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评论
法邦网友 2011年05月12日 11:21
- 律师谈的都是瞎扯淡。还是法官说了算。你们能做什么,就是收黑心钱.鄙视没有公益心的律师。
法邦网友 2011年05月12日 10:31
- 有些律师脑残,说的神马玩意,废话一大堆,墙头草啊你
法邦网友 2011年05月12日 03:32
- 什么叫做自首,在其自首的前一天,警察已经去调查过了,至于中间有没有什么默契我不知道,但是如果跑得掉相信其绝对不会去自首的。另外,有个狗屁什么万方亮律师胡说八道什么药家鑫的家长有赔偿能力,没有比这个再无耻的言论了,有赔偿能力和是否自愿赔偿时两码事,你干脆说可以考虑让药家花钱买命算了。强盗的逻辑,不说了,生气
法邦网友 2011年05月11日 19:58
- 说的都挺有道理的,以前听见有人说,不应该判处死刑就想骂他,但是看见律师的分析,也不能说没有道理。
法邦网友 2011年05月11日 18:11
-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药家鑫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作为一名社会人,药家鑫应当千刀万剐。
法邦网友 2011年05月11日 16:59
- 这才是律师,只有这个群体能推动中国的法治进步,试想,如果你出事了,是不是需要有这样的律师来维护,你应该有的权利的,即使你是罪犯。而这样才是法治社会,就知道骂人的人你们想一想。我欣赏这样的律师,只做法律人该做的。
法邦网友 2011年05月11日 16:55
- 楼下说这种话,才是真的不懂法,还好你不是律师。
什么是法治社会,你去自己学学吧。
作为律师,我们用法律的视角,理想的判断一个案件,而不是什么垃圾不垃圾。
算了,你不懂的,说了也白说
法邦网友 2011年05月11日 16:28
- 哪个不懂法的发起的这种评论!真他妈扯淡!药家鑫不死,中国还设定死刑干吗?对这种非杀不可的还他妈讨论,法治社会遥遥无期了,等于判决中国法治进程无期途行!
法邦网友 2011年05月11日 14:40
- 我也是律师,现在大多数律师都认为不应该判处死刑.我觉得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键是药家鑫的悔罪态度不好,如果不判处死刑对社会的危害度极大,指事件本身的影响,而不是指药家鑫的个人的危害!
法邦网友 2011年05月11日 13:51
- 我只知道,南京彭宇案让人们知道见义勇为是要被法律制裁的,“欺实码”和“李刚”让人们知道撞死人不是多大的事儿,药家鑫才刚刚上诉全国已经涌现出各种“药家鑫”,药渣该不该死我不知道,反正现在的社会就这样继续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