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媒体爆料称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在北京被刑事拘留,案件将于1月9日正式在北京开庭审理。不过,成龙事先表明与太太不会出席听审,相信是不想成为焦点反而影响儿子,宁以最低调方式来对祖名作出遥远打气。
成龙自责教子无方
曾自责教子无方、向社会公众表示歉意的成龙,1月6日透过房祖名的经纪人表示,他和太太林凤娇当日不会到庭听审。据房祖名经理人说:“因为临时通知,大哥(成龙)当天已排定工作。”难道对于成龙来说,工作大过儿子面对刑牢之苦?成龙表示,自己不希望给法院造成混乱,更担心令儿子的压力大,所以宁愿作出遥远的支持。
有知情人透露,房祖名此次获判“缓刑”机会小,可能被重判两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最快农历年前判刑就会入狱,而且只有一次上诉机会。据了解,自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因涉毒被捕,目前已被拘留146日,而刑事拘留的日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房祖名被刑拘的法律依据
房祖名有长达8年的吸毒史,此次在京被抓所谓涉毒,在刑法中实则是犯了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构成不论是主动提供还是应吸毒者的要求而答应,只要行为人明知他人吸毒而提供场所,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构成此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在房祖名8年的吸毒史中,容留他人吸毒已经不是偶然而为之了,如果不存在从轻、减轻情节,那么判处2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不缓期执行,也是有理有据的。
拘留为何能折抵刑期?
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那么,刑拘抵有期徒刑有没有道理呢?我们知道,刑事拘留的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审判的顺利进行,这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已经是完全限制人身自由了,和有期徒刑没有什么不同的效果。如果对同一人的同一种罪,进行2次不相折抵的惩罚,实在有违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