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汪峰状告“内地第一狗仔” 媒体是否侵犯其名誉权(组图)

2015年05月15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从求婚到购置豪宅做婚房,从被曝领证到参加扑克锦标赛被曝豪赌等等,这接连不断的新闻都让汪峰屡屡登上头条。在傍上国际章之后汪峰的确摆脱了无缘头条的厄运,但是这次再登头条竟是因为状告了第一狗仔和各家媒体,难道他不想想后果的吗?

汪峰告媒体诽谤索赔400万

因不满“赌坛先锋”的说法,还被曝以“慈善赛”名义赌博,歌手汪峰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韩炳江(娱记卓伟)、上海报业集团、郁潇亮4被告诉至朝阳法院,并索赔4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该案。

汪峰诉称,4月20日,微博用户@中国第一狗仔卓伟在其微博分享了一篇@全民星探发布的一篇文章,该文以“(独家)《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为标题,对汪峰冠以“赌坛先锋”的称号,该文在网络上迅速被传播。据了解,该博主真名叫韩炳江,新浪微博认证信息显示,韩炳江是南都娱乐周刊主笔、风行工作室创始人。

同时,汪峰还起诉称,4月21日,郁潇亮在上海报业集团主办的《新闻晨报》封二版面上发表了题为《用慈善为赌博张目是丧尽天良》的文章,该文称汪峰以参加“慈善赛”的名义进行赌博,并称汪峰可能误导孩子走上赌桌、误入歧途。此外,该文中还大量使用“一副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的架势”、“以前是‘黄’‘毒’大行其道,这下倒好,汪峰主动出来补齐了‘赌’这个缺”、“抛下私德当赌徒”、“为赌局正名”、“丧尽天良”等诋毁性话语。4月21日,新浪评论在其新浪微博及新浪网上转载该文章。随后,该文章经网易新闻、环球网、人民网、MSN中国、搜狐评论等网站大量转载。

汪峰认为,韩炳江随意在其个人微博上以“赌坛先锋”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上海报业集团、郁潇亮随意发布损害其声誉的不实言论,公然贬损其人格和形象,误导社会公众对其评价,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给自己的身心、声誉带来了极大伤害,故诉请法院判令两起案件的被告停止侵权,删除涉诉文章,赔礼道歉,并各自赔偿精神及经济损失200万元。

如何认定是否侵犯名誉权

媒体的报道是否侵犯了汪峰的名誉权,我们看看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就可以判断出来,具体的要件为: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三)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具体包括: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这一结果应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应当只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自我感觉;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这一结果虽无法量化,但实实在在地表露于受害人的外部行为;受害人财产受到损失,如因无法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丧失原已确定的演出机会而无法获得报酬等。

(四)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于侵权行为所直接引起。

根据要件我们不难看出,虽然媒体的言辞让汪峰自认受到诋毁,但是他们没有散布虚假的事实,就算是虚假的也不见得他们是出于恶意,所以说媒体很可能不构成侵权。但若这件事儿发生在普通老百姓身上的话,只要是他人过错地实施了损害您名誉的事实并被第三人知晓,不论其是否有恶意,都将构成侵权。

侵犯名誉权的赔偿标准

汪峰以侵犯名誉权而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和经济损失共400万元,虽然这钱对明星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到底侵犯名誉权要赔偿多少,真的有那么多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确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根据这一赔偿标准我们不难看出如果一般老百姓被侵犯了名誉权的话可以按照这样的等级来索要赔偿,但最好不要通过诉讼来解决,因为诉讼的成本远大于赔偿的数额。而且赔偿也不见得是最好的方式,还可以采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当然了对于明星来说实际的经济损失可能远远大于精神赔偿,因为他们可能因此而丧失了演出机会,这样的损失我们的确无法估价。若汪峰真的要向媒体索要百万赔偿费的话,必须由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损失了那么多钱。可惜媒体或许根本就不构成侵权,而汪峰却起诉了,这样的做法实在是有欠考量,毕竟明星与媒体处好关系才可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呀!(法邦网)

[责任编辑:贾晶晶]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新闻推荐

夫妻离婚 对有精神障碍的成年子女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热点新闻

推荐阅读

法邦时评

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 求撤销婚姻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2017年8月28日,一则丈夫婚后6年才知道自己妻子比自己大14岁的新闻跃入大众的眼帘,一时间大家对“撤销婚姻”的讨论热度也逐渐提升,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邦网为您解析。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据新浪新闻报道,男子陈某与妻...

法律名人谈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