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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梦鸽控告酒吧领班极力为其爱子开脱,母亲护犊心切可以理解,但理智才能解决得了问题,失去理智而为的疯狂行径只能让事情变的更糟。
李天一轮奸案自爆出以来备受各界关注,由于案情错综复杂律师薛振源觉得烫手而不得不于5月30日辞去代理,近日法律顾问兰和因受到死亡威胁不得不报案,如今,梦鸽控告酒吧领班,一例轮奸案引起的轩然大波何时才能停止。
如果酒吧真的介绍卖淫敲诈勒索,或许案件能出现转机,但如果梦鸽控告不属实则面临着诬告陷害的风险。
事件回顾:
梦鸽控告酒吧领班
据报道,8月7日,李天一案法律顾问兰和在微博中发布消息称:8月6日上午10点50分,梦鸽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
而酒吧负责人则称:“梦鸽侵犯了酒吧名誉权,再这么下去,我们要跟她打官司。”(来源:北京晨报)
法邦点评:
敲诈勒索还是诬告陷害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强奸后迫使卖淫的;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确定梦鸽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酒店是否构成强迫卖淫敲诈勒索罪,关键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
网友评论(来源于腾讯微博):
想尽办法为子开脱
@微言博议: 安静的接受处罚,比上蹿下跳的狡辩更能获得社会的同情。
@谁醉我心: 李家夫妇在想尽一切办法为其子开脱罪责,无耻之极。这样下去或许是越折腾事越大。
@浙A自由-刀锋: 可谓苦口婆心,但她未必听的进。
结语:
一个被宠坏的孩子劣迹斑斑,犯了错就应该勇于承担责任。父母亲在事业上取得的成就竟敌不过儿子一时糊涂的亵渎。(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