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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紫晒泳装照大秀事业线
杨紫晒泳装照大秀事业线,“国民女儿”已经长成“国民少女”了。童星已经变成了事业线可观的女星,果然岁月是把杀猪刀啊。90后备受争议的小朋友们都已经长大成人,我们都老了。只能一边捡捡消磨殆尽的激情一边自嘲地靠边儿站。
曾主演《家有儿女》“小雪”一角的杨紫,“国民女儿”形象深入人心。近日变身“90后琼瑶女郎”的她,为了庆祝新戏《花非花雾非雾》收官,忙中偷闲和家人同游马尔代夫,享受椰风海岛假期。昨日她在微博晒出俏皮泳装照,清纯的少女胚子惊曝事业线,令网友瞬间秒杀,大呼“小雪一夜长大啊!”虽然小妮子在微博羞涩地表示:是第一次晒泳装照,有点尴尬。但被“萌宝萝莉变凹凸少女”惊呆了的网友点赞仍如潮水。更有不少被“秒”到的宅男忍不住咂舌,表示要转投杨紫旗下,扩充“国民少女”人气团。
明星的肖像维权
杨紫是童星,童星也是明星,对于明星来说,如何维护肖像权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可是肖像权又该从何护起呢?每一个名人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自己的“脸”值钱了,可是常常有人盗用。于是就有了许多民事侵权案件。
法律规定,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我国《民法通则》又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杨紫已经是个明星,肯定是具有新闻价值的,所以在媒体上传播她的照片并不违法。可是如果有商家看上了这个商机,不经她本人同意就给什么产品做了广告,那可就是违法行为了。
对于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