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志kimi萌翻天
《爸爸去哪儿》这档综艺节目开播以来,林志颖和小小志(kimi)备受网友们欢迎。现在小童星们的人气都快赶上苦苦拼搏几十年的老爸。“老爸,你快out了,这个时代快成为我们的世界啦!”

小小志(Kimi),“亚洲小旋风”林志颖之子。2009年09月15日生于美国加州长老医院。英文名“kimi”由其母陈若仪英文名Kelly与父林志颖英文名Jimmy组合而成。2013年8月29日《超级演说家》,林志颖首曝小小志录音,萌翻全场。2013年10月参加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可爱模样萌翻众网友。
小童星隐私权受侵犯怎么办
随着小小志的人气上升,许多狗仔队开始了全新的攻击。偷拍、跟踪小明星的一些行为,十分常见。如果小童星隐私权受侵犯该怎么办?
首先,建议及时报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知道对方详细信息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其次,如果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