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建豪美国大婚
吴建豪美国大婚,F4对另一半的宣言是,我负责美丽娇艳,你负责努力赚钱。虽然只是玩笑话,但这位吴太太是个标准的白富美,家底相当丰厚。祝福这对璧人白头偕老!
吴建豪与妻子石贞善今年8月9日宣布已向新加坡政府提出结婚申请,按规定需经3个月的审核期,小两口于11月7日被新加坡媒体拍到前往婚姻局完成宣誓,情路走了7年的两人正式结为夫妻。两人将于下周五在洛杉矶的五星级饭店举办婚礼,婚礼主题定为“摇滚庞克风”。吴建豪的好友萧亚轩将担任婚礼歌手献唱。然而遗憾的是,F4成员言承旭无法确定会不会出席婚礼;朱孝天与周渝民当天都有工作,出席可能性不大。
涉外婚姻怎么适用法律
所谓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的婚姻。按照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由此可见,关于婚姻登记等诸多问题,在我国境内结婚的,要适用我国的法律;在我国境外结婚的,适用当地的法律。
根据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因为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员,不准同外国人结婚。这里所说的“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是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到地方以后,在其掌握和熟悉的机密没有失效以前,也不能同外国人恋爱结婚。
祖国大陆的公民同香港、澳门、台湾人的婚姻,不属于涉外婚姻。男女双方当事人申请结婚,必须拿着必要的证件,共同到内地公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有配偶的台湾同胞申请与大陆公民结婚,在未与其配偶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受理其申请。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台湾同胞申请与大陆公民结婚,按照涉外婚姻登记规定办理。(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