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更新违约被判赔195万
林更新违约被判赔195万,经纪公司对此判决表示不满,称195万为林更新收入的三成,是公司应得的佣金,将继续上诉求偿。这个在电视剧中扮演沉着冷静、呼风唤雨的“十四阿哥”林更新,面对这样的判决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一个心情。
艺人林更新将经纪公司诉至法院,称由于经纪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尽职辅助推进其演艺事业,于2012年12月发函要求解除合约,但遭到拒绝,故诉诸法律。一审结果是林更新胜诉,二审结果彻底翻盘。判林更新支付经纪公司赔偿款195万元。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林更新因违约被法院判赔195万,其实如果他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的,也可以请求律师为他提出上述,上述不仅仅只是经纪公司的权利。(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