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台呼吁抵制郭德纲
北京台呼吁抵制郭德纲,妄图置郭德纲于死地。网友评议:强拆不呼吁抵制,截访不呼吁抵制,毒雾不呼吁抵制,高企的房价不呼吁抵制,不公不义的审判不呼吁抵制,连篇累牍的谎言骗话,不呼吁抵制......现如今却因为郭德纲的一条微博急如星火地呼吁抵制郭德纲,太大动干戈了?诚然,郭德纲的某些言行可能确实有不当之处,但是北京台通过这样的方式对付老郭,会不会显得不太理智,看来郭德纲与北京台的恩恩怨怨一时半会儿是消不了了。
11月19日,北京电视台台长王晓东因病去世,次日郭德纲在微博上发出一首打油诗,被指含沙射影侮辱逝者。昨日,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春晚奖”和“兰花奖”的颁奖仪式现场,中广协电视文艺工作会委员会在大会第一个环节,向到场的近400家电视台发出声明文件,强烈谴责郭德纲过分言行。据了解,此份声明是应北京电视台请求发出的。作为一家电视台,公开通过官方渠道号召全国电视台谴责抵制一个演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
自由言论主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的限制:
1、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2、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谁公开发表有损于他人的言论,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对此,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郭德纲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必须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之下,如果他的那条微博确实是对死者人格的侮辱,那么他则构成侵权。在侵权案件中,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复杂的问题最好咨询相关律师。(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