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翻版张柏芝
翻版张柏芝,参加韩国相亲节目。日前一组酷似张柏芝的照片在网上流传,网友称照片中的女孩为“小张柏芝”。据悉,“小张柏芝”名叫贡米,是今年“快女”郑州赛区的选手。然而被关注得越多,被“人肉”的机会就越大,现在贡米陷入了“整容门”。无疑,翻版张柏芝是有风险的。
据台湾媒体报道,韩国专门撮合未婚男女的综艺节目《配对》于18日公开的剧照中,2号女嘉宾长相酷似香港知名演员张柏芝,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据悉,该名女子的美貌在历届参加节目的嘉宾中,是相当难能可贵的,因此在节目中能否顺利速配成功,备受观众关注。
翻版张柏芝的肖像权
目前,翻版张柏芝参加韩国相亲节目引起各路网友纷纷热议。翻版张柏芝火了,可是肖像权又该从何护起呢?每一个不是名人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自己的“脸”值钱了,可是却没人来给钱。于是就有了许多民事侵权案件。翻版张柏芝自然也有肖像权,但是边界在哪里?
法律规定,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我国《民法通则》又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翻版张柏芝和张柏芝神似,肯定是具有新闻价值的,所以在媒体上传播她的照片并不违法。可是如果有商家看上了这个商机,不经她本人同意就给什么产品做了广告,那可就是违法行为了。
翻版张柏芝和张柏芝的相似度之高,十分引人注目。在现实生活中,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不只是明星,普通人也往往会遇到类似的问题,“鱿鱼西施”,“刮车女”,越来越多的平民变成了“明星”,比如翻版张柏芝。若是好名声倒还好,若是被全民吐口水可就不是什么好事了,由其是再被安插上什么头衔,做了什么广告,就更得不偿失。针对相关问题,还是要多多咨询专业人士,律师的只言片语或许就能带来很大的帮助。(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