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周杰伦昆凌逛超市,举止恩爱似夫妻。近日,歌坛天王周杰伦被跟拍到和秘恋女友昆凌逛超市。从蔡依林、到侯佩岑,周杰伦的爱情之路走得异常坎坷。每一个似乎都用了真心,每一个却都走不到最后。如今,女友昆凌又一次掠夺了周杰伦的心,只希望这一次他们能够修成正果。周杰伦昆凌的恋情承载了太多人的祝福。

事件回顾:
周杰伦昆凌逛超市
前天下午,周杰伦与女友昆凌一同逛街被跟拍,此次见跟拍他不躲不藏也并未生气,买单时,周杰伦终于对记者表态,直视跟拍镜头约10秒,但并无其他行为。
法邦时评:
周杰伦昆凌的隐私权
周杰伦昆凌逛超市,引起网友的强烈关注。
作为明星,势必要生活在聚光灯下,周杰伦昆凌逛超市这样的消息自然也不能幸免,那究竟这种“探秘”算不算隐私侵权呢?作为明星,他们的隐私权边界又在哪里?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但是明星毕竟是公众人物,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得到很好的隐私保护,比如,周杰伦昆凌逛超市,就需要为公众提供话题性。对于是否侵权,在这里会有一条界限,介于被保护和完全失去隐私之间。而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能够保障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换句话说,就是在没有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给明星和家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巨大损害,才算做是隐私侵权。而其他形式的探访、曝光,都不算做是隐私侵权。
所以,像是,周杰伦昆凌逛超市等一类的爆料,并不构成隐私侵权。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周杰伦昆凌很幸福
@淹死锝鱼啊:周杰伦昆凌,五百次才换来一次相遇,请珍惜来之不易的缘分。
@关于名字这随便:周杰伦昆凌逛超市啦?周董也有人和他在一起了,我们又相信爱了。
@信用第一052:周杰伦昆凌逛超市,很温暖的画面,一起祝福你们!!!
结语:
近日,周杰伦昆凌逛超市被炒得沸沸扬扬。明星往往有这种困扰,自己的隐私轻易就变成了别人的新闻。如果真的涉及到隐私侵权,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维权。周杰伦昆凌逛超市被广泛流传,其实不只是名人,普通人也可能遇到这种问题。为了保护自己,为了自己的隐私不被挖掘和扭曲,或许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到您。(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