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潘玮柏迷奸女歌星,他的粉丝们不相信案件的真实性,欲人肉该女子。该消息引起了网友的关注。而对于女网友控诉潘玮柏迷奸事件,潘玮柏经纪人黄锦福怒斥:“荒谬!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而不少网友也注意到,女网友微博的错别字连连,还将“广西”写成了“厂西”,让人啼笑皆非,都称她是一个想出名的女疯子。女子以自己被迷奸来引起潘玮柏的关注,对于这样的迷奸,潘玮柏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事件回顾:
潘玮柏迷奸女歌星
根据台湾媒体的报道,中国广西的一个女网友,在微博上控诉潘玮柏迷奸她。称潘玮柏暗地里跟踪以及用器材监控她,她还控诉潘玮柏将监控的影片放到网络上卖钱。她严厉要求潘玮柏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来源:21CN)
法邦时评:
迷奸他人如何处罚
迷奸涉嫌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潘玮柏迷奸女歌星,如果情况属实的话,那么潘玮柏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这种迷奸事件的真实性让人怀疑。
网友评议(来源:新浪微博)
这女的想出名想疯了
@ 机智甜爱看允在啪啪pa:这女的单怕是得了臆想症哦。。。。潘玮柏迷奸她?吃饱了?
@ 学不会的疼:潘玮柏是什么人,他那么帅,他可以跟自己喜欢的人做喜欢的事情,他才不会没事撑的去迷奸一个不相关的人,再者说来,你又不是什么绝世美女,娱乐圈里美女同样多得是,潘玮柏有那个实力追求自己想要的女人。
结语:
在娱乐圈,强奸事件时有发生,有些可能是因为炒作,有些也许是真实情况的反应,而娱乐圈没有进入法律程序的强奸事件,外人很难做出判断,但需要提醒的是,强奸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不管是强奸方还是受害方,在遇到强奸事件后,记得找律师。(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