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安康一越野车冲向人群
陕西安康一越野车冲向人群,人群乱成一团,有人受伤,有人死亡,这样惊险的画面想想都让人心惊胆战,提醒广大车主,开车务必要十分小谨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14日下午2时30分许,安康汉滨区巴山东路兴安建材市场前,一辆银色小型越野车忽然冲向人行道,致3人身亡、3人重伤、1人轻伤。三名死者情况:今年45岁的陈某和42岁寇某为夫妻,另外一名55岁死者成某在抢救过程中死亡;4名伤者中,也有一对夫妇,其中36岁的妻子右下肢截肢。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如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航空器罪等。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要件表现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的危害不是限于特定个人和财产,对于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在事前无法确定,也无法预料和控制。
(四)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越野车车主开车冲向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罚标准,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