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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中的公平与不公平

2013年06月26日  来源: 浙江日报(杭州)  我来说两句(300人参与)  

一说到房子,有些人就来气。凭什么一些人有几套甚至几十套房子,咱却一套也没有?凭什么一些人住几百平方米的大别墅,咱却住几十平方米的小旧屋?其中的关键,是公平问题。

最近,关于房子的新闻不但有增无减,而且更深了一层。山西运城的“房媳”张彦,因为家里有十几套房,而被牵连出背后的“官员家谱”。被举报“拥有两个身份证和192套房产”的陆丰市干部赵海滨,双规两个月后突然被释放,让人们一头雾水。更引人关注的,是北京的“经适房变福利房”项目。有消息说,一些国家机关和央企,正在建设大批的住宅楼,然后以经适房的价格卖给公务员和央企职工。周边房价已到了每平方米5万元,而这些房子的定向售价很可能是“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

这样的新闻,谁看了都会有疑问。一个普通公务员的家庭,怎么买得起十几套房子?人们有理由怀疑,那些钱都不是正道来的。“房爷”的个人财产,也似乎是一个解不开的谜。至于以经适房的名义建“福利房”,就更是一个严重问题。

应该说,实行房产制度改革以后,各个城市绝大多数的房子,还是公平的。有钱,你就买房;没钱,你就买不了房。钱多,你就可以买大房子;钱少,你就只能买小房子。这也是市场经济赋予每个人的平等权利。市场化管理的最大特点,就是允许竞争,也允许出现差距。一些领跑者在竞争中获取了更大利益,并买一套或几套大房子供自己住,也是一种社会公平,要不怎么体现“多劳多得”?对于他们,人们更多的是羡慕,而不是生气。

真正让人愤怒的,是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谁都知道,把公家的钱揣到个人腰包,就是贪污;伸手接过别人送来的钱,就是受贿。而贪污和受贿,都是明文规定的犯罪。大凡拥有权力的人,也是绝顶聪明的人。所以一些人很快想出了很多既能捞到“好处”,又能保证“安全”的办法。

比如买房子时的“优惠”,同一个小区的房子,可能有几种甚至十几种价格。有的人买,要3万元1平方米;而有的人买,只要1万元1平方米。房产开发商都是知恩图报的人,在自己获得暴利之后,经常会以超低的价格,把最好的房子卖给那些权力部门的“恩人”。

把经适房变成“福利房”,也是化公为私的一大发明。本来,经济适用房是解决困难群体住房的政府政策,旨在保证社会公平。然而,一些公权部门,却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和资本权力,把旗下所有的员工,都划入了享受经适房的范围。然后大权大享用,小权小享用。

这不仅扩大了体制内外的不公平,同时也是拿体制内的穷人做挡箭牌。那些最有权力的人,往往也是最没有资格享受经适房的人。所以他们非常巧妙地把自己和住房困难户捆绑在一起,利用法不责众的惯例,谋取个人的利益。我在想,如果实行房子“实名制”,把每家每户的住房都定期公之于众,也许有助于推动房子的公平化进程。这条道前路漫漫、坎坷曲折,不知何日能够实现,吾等拭目以待。(汪金友)

[责任编辑: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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