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东良 实习生刘楠 通讯员胡科 刚80岁的老人,本该儿孙绕膝、安享晚年,可家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河山镇的安某,虽然儿孙满堂,却难享天伦之乐。三个儿子都不养老,80岁的她无处可去,情急之下只得求助法院。
据了解,老人安某今年80岁,有三个儿子,丈夫早已去世。然而大儿子以其结婚时父母仅给盖了三间房,而给两个弟弟盖了五间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安某便一直在二儿子和三儿子家轮流居住。今年年初,安某从三儿子家搬往二儿子家,二儿子把老人送到大儿子家,大儿子不让母亲进门。于是,二儿子也不让住了,将老人的铺盖、衣服、碗筷等都扔到了村外。由此开始,三个儿子便相互“踢皮球”,结果致老人无处可去。老人年迈体弱,生活极度困难,无奈之下,她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
该案审理期间,安某的大孙子找到法官,他说:“父亲和两个叔叔为了赡养奶奶的问题打得头破血流,我们在村里都抬不起头。看他是这么对待奶奶的,我也不会养他。”
子不孝,父之过。其实早在2008年,安某的大儿子就曾以要求支付赡养费为由将自己的儿女告上法庭,没想到自己尝到了苦头还不知悔改,没想到自己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被儿女学习了。
东港区人民法院法官认为,三被告未对原告尽赡养义务,不仅违反了社会的善良风俗,更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原告安某的生活需要和身体状况,结合日照市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判决三被告每人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150元。同时,三被告应妥善安排原告的住所,长子更应主动带头赡养父母,因此酌定原告安某在三被告家轮流居住的顺序先从大儿子家开始,按年龄顺序顺延,居住期限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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