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横渡珠江
市长横渡珠江,水环境问题一直受人民的广泛关注。每次发生水污染问题时,人们常说的话就是,某某市长,你敢在这河里游泳吗?23日下午横渡珠江活动,广州市长的参与,让人们对珠江的水环境充满了信心。
据悉:一年一度的横渡珠江活动23日下午14时在广州中大码头至星海音乐厅的珠江水域进行。40个方队约2000名选手参加了活动,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和市长陈建华加入市民方队,一同完成约800米的珠江横渡。珠江水段横渡区域当天水流平缓,指引泳道的浮球和小快艇在水面上微微起伏。完成横渡上岸的广州市长陈建华头戴红色泳帽,微笑着面对人群说:“又一次横渡珠江,感觉水更清了,比去年更好了!明年我还会来游!”市长身后,游泳方队集体高呼:“广州!广州!”
水污染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124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第1款都直接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这么说来,珠江的水治理还是进行得比较好的,至少市长敢在里面游泳。水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资源,为了我们自己和后代的生活,我们也应该保护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