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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汉送患癌老伴沉江
70岁老汉送患癌老伴沉江,患癌老伴不想当老汉的负担,选择尊严死,老伴却被判刑,这让在黄泉的老伴也自责啊,三个子女也心疼啊。
70岁的汪卫国与叶爱珍相依为命,叶爱珍3月份查出肠癌晚期,4月份出院,由汪卫国照顾。老伴不想当汪卫国的负担,让老伴把她送到江里。4月14日,汪卫国带着收拾好的衣物,叶爱珍沉江。渔民看到这一幕并报警,叶爱珍溺水身亡。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汪卫国,法院判决汪卫国有期徒刑4年。
帮助自杀是犯罪吗
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的,由于自杀者作为正犯,其自杀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在责任共犯论看来,由于正犯者的自杀行为连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都不符合,更不用谈违法性和责任。因此,教唆、帮助者的行为不可罚。
但是,为不能理解死亡意义的幼儿和精神障碍者提供毒药等自杀的手段,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这不成问题。问题是,应限制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或者部分丧失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要求,为其提供自杀的毒药等手段的,是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还是无罪?这个问题恐怕只能进行具体判断。如果他人不明知自杀者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自然不构成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如果有证据表明,自杀者对死亡的意义有完全的认识理解,则不作为间接正犯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