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甸地震6.5级
前日,云南鲁甸发生地震,震级达到6.5级。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地震让中国人民灾难连连,但患难见真情,灾难中,我们看到了政府对百姓的关怀,也看到了世界人民的友好之情!让我们共同为震中灾民祈福!
据报道,8月3日16时30分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北纬27.1度,东经103.3度)发生6.5级地震,震源深度12千米。地震发生后,省地震局成立现场工作队赶赴嫩江,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截至8月7日19时,地震共造成615人死亡,其中鲁甸县526人、巧家县76人、昭阳区1人、会泽县12人;仍有114人失踪,其中鲁甸县109人、巧家县5人;另有3143人受伤。
谎报地震震情的法律责任
《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迟报、谎报、瞒报地震震情、灾情等信息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条规定:侵占、截留、挪用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或者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物资的,由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追回被侵占、截留、挪用的资金、物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瞒报震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希望有关部门为百姓负责,准确上报灾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