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克东枪击案
做生意,得失成败本是常事。可如今,黑龙江却发生了一起因生意上出现矛盾的持枪伤人案,在潜逃数日之后,目前嫌犯已全部归案。
9月1日11时43分,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克东镇发生一起枪击案件。一名驾驶摩托车、身穿迷彩服、戴口罩的男子,在天顺购物广场门前,持枪将广场经理孟某和两名现场群众击伤后驾车逃跑。
案发后,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和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成立案件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通过侦查,确定这是一起由生意上的矛盾激化引发的雇佣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关利新受孙彦辉雇佣,枪击伤孟某等3名被害人后潜逃。
9月9日,指挥部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调集附近的武警官兵和公安民警迅速行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关利新抓获。至此,本案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非法持枪的规定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表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枪支、弹药,数量较大的;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军事系统或非军事系统的公务用枪、弹药的;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收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的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怎样,犯罪分子总算是给抓着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将枪支来源调查清楚,不要让非法枪支泛滥,以免造成社会的动乱与不安。(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