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厦门某医院的白衣天使们可是忙坏了。究其原因则是厦门今天一小吃店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4人死亡,7人重伤,14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是因瓶装煤气爆炸引起的。
厦门爆炸案多人伤亡
今天(19日)中午11:20分左右,厦门嘉禾路福园公寓一楼店面发生疑似管道煤气爆炸事故。此次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7人重伤,14人轻伤。据厦门中医院急诊室护士说,之前伤者都挤在急诊室,现在每个科室几乎都有了,大概有二三十人,多人被送进脑外科。
楼上住户使用的是管道气,一楼店面用的是瓶装气,初步怀疑是瓶装气发生爆炸。除4人死亡10人重伤外,还有1人失踪。厦门市领导已到现场。
据报道,19日11:20左右,福建省厦门市国泰大厦一楼店面一家小吃店发生爆炸,疑为管道煤气爆炸事故,周边房屋震感强烈,马路对面的一栋大楼玻璃也被震碎。目前,已造成4人死亡、7人重伤、14人轻伤。消防、120等车辆已到场救援。
据厦门消防介绍,是其中一家店面内煤气瓶发生爆炸,有4间店面被炸毁。7名伤势较严重的伤者,现已送往医院。有网友描述,警察征用了私家车运送伤者去医院,现场十分钟来了十多辆消防车。
据了解,事故仍有一人受困,消防人员正在全力搜救。
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知名债权债务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提示,对于餐厅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在其提供的公共服务场所接受服务的人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管理人未尽到相应的义务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目前,事故的原因还在进一步的确认之中。但如果最终确定该小吃店的店主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那么他将面临巨额的侵权赔偿。当然,如果这是一起意外事件的话,那可怜的受害者就只能寄希望于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赔偿了。(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