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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的一块是非地,暴恐、打砸抢、砍人等事件一波接一波。近日,又出现一教师利用“维吾尔在线”的网站发表过激言论。后经公安侦查,其分裂国家证据确凿,现已被中院审理完毕,等待择日宣判。
维吾尔在线网创办者分裂国家
9月17—1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国家一案。被告人亲属委托的两名律师出庭为伊力哈木·土赫提辩护。
法庭审理过程中,根据被告人的申请,使用汉语进行诉讼,并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法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地调查、示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了自己的意见。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旁听了两天的庭审。
18日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通报称,伊力哈木·土赫提创办并利用“维吾尔在线”网站,组织、拉拢、操纵部分人员充当网站管理员、通讯员、信息员,造谣、歪曲、炒作案事件,借机制造事端,散布分裂思想,煽动民族仇恨,鼓吹“新疆独立”,从事分裂活动。
分裂国家罪的处罚
所谓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认为,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正是分裂国家罪社会危害性的主要表现,其客观上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新疆是我国领土神圣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企图将新疆从我国领土分裂出去的行为都是可耻的,也是违反我国法律的,更是严重侵犯我国领土主权的。同分裂国家的行为做斗争,严厉打击分裂国家的行为,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