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国众筹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募集资金1.88亿。众筹领域的资金链巨大,因众筹而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为什么众筹这种资金募集方式,在中国不能良好的进行下去呢?
众筹为什么会在中国水土不服?
众筹本身“词不达意”容易误解。有的人认为是帮助、有的人认为是投资。如果把项目标注为众筹,消费者很难判断你这背后的项目属于哪一个类型,这会导致混淆,人们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应该投资这些项目。对于成熟团队不希望给人一种印象:我的产品是在众筹期。那样是只有不成熟的团队才愿意接受的标签,但这对成熟团队是一个错误的标签。。
众筹模式保护机制失衡。众筹模式对项目团队非常宽容,但它无法保护出钱一方的权益。因为众筹主张鼓励创新,但是有创新就有失败,这对出钱的用户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没有人想要支持一个不靠谱的团队。如果用户和团队之间的矛盾无法解决,那么行业本身就不可能顺利地发展下去。
众筹是不是非法集资?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需要注意的是,众筹模式从商业和资金流动的角度来看,其实是一种团购的形式,和非法集资有本质上的差别,所有的项目不能够以股权或是资金作为回报,项目发起人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必须是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对一个项目的支持属于购买行为,而不是投资行为。
金融律师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1)平台免责声明/风险告知书,出具法律风险提示(2)起草《平台服务协议》、协助拟定《领投规则》(3)审核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协议、资金托管合作协议、视频会议合作协议、联合领投协议、快速合投协议、融资拨付协议等(4)合格投资人承诺(5)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5)拟定投资人与众筹方签订的投资协议等。
当然,以上服务仅是平台方在搭建平台的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项,在众筹方众筹的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另外两方的相关业务。众筹市场潜力巨大,但其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有法律予以规范,由专业人士予以指导,只有这样,众筹模式才能在国内健康稳定的发展。(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