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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家具专利侵权案
日前,厚街创域实业有限公司状告寮步恒某木业有限公司家具外观专利侵权案正式开庭。开庭地点就设在厚街的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由于该中心内设立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具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一审当庭便判决原告创域家具胜诉。
据悉,创域家具于2006年5月获得了一款餐椅外观设计专利许可,该专利产品推出市场后深受消费者青睐,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去年6月左右,创域家具却发现被告恒某家具在其专卖店、企业网站、宣传册内销售、宣传一款与该专利产品十分相似的餐椅,涉嫌构成专利侵权,遂迅速向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反映这一情况。
在该中心的协助下,创域家具于去年7月25日向东莞市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查处并获得受理。一审当庭判决创域家具胜诉,要求被告恒某家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涉案专利的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及半成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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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
知名知识产权律师曹成提示,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是有效专利。(二)有违法行为存在。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5种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是专利侵权责任的例外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举证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专利侵权,并依法承担责任。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四)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专利侵权行为是严重的侵犯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