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河北特大枪击案疑而未决悲情又起(图)

2015年06月10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河北特大枪击案5死5伤

人民网石家庄6月10日电 据悉,制造肃宁特大涉枪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刘双瑞已经死亡,其作案动机及涉案枪支来源,警方尚在深入调查。

6月8日23时许,西石宝村村民刘双瑞持一把双管猎枪,先后窜至本村4户人家,开枪行凶,共致死两位村民,致伤三人。受害者中,包括一对年届七旬的老两口,还有一对兄弟(系犯罪嫌疑人亲属)。

在抓捕嫌疑人过程中,肃宁县公安局政委薛永清、辅警袁帅被犯罪嫌疑人枪击致伤,经抢救无效牺牲。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双瑞围堵在其老宅院内。6月9日凌晨5时许,发现犯罪嫌疑人刘双瑞死亡。目前此案正在全力勘查和侦办,受伤的3名群众和2名民警目前伤情稳定,正在进一步救治,没有生命危险。

枪支的管理应该更严格

根据我国《枪支管理法》对枪支管理的规定,民用枪支的合法持有主体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并且向有关部门申请持枪证。同时,对于枪支弹药的配售,购买人必须有相应的配购证件,而出卖人也应当有对配购证件进行审查的义务;弹药的配售,则也必须要求对购买人的持枪证进行核对。

对于持枪这样如此后患无穷的危险行为,暂且不论已被击毙的刘双瑞的持枪行为是否合法,枪支弹药的购买是否合规,只说枪支弹药这东西太危险,如果不能对其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可能生活中还会出现受害者。

精神病枪杀三人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诸如因卑劣动机而杀人、杀人手段残忍、杀害特定对象的人等是故意杀人的加重处罚情形,而“造成多人死亡”也是可以对行为人处以重罚的情形之一。

本来受重罚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村民关于刘双瑞精神病的描述,似乎让其有了逃避法律责任的最好理由。因为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而且即使其没有精神病,因为其已被击毙,无法在对其起诉和审判,或者说其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加害者死亡,法律责任怎么承担

关于刘双瑞的刑事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应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然而,“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人已死,再枪毙其N次也无济于事,但是对于其造成的伤害,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民法的相关规定,其还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即有共同致害人的,可以要求共同致害人赔偿;如果被告人有遗产,可以以其遗产为限进行赔偿。

这起枪击事件随着刘双瑞的被击毙,追责或许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但是事情的悲剧似乎仍在继续上演:6月10日凌晨4时许,该起特大枪击案中牺牲的公安局政委薛永清的妻子疑因过度悲伤,从位于肃宁县最北部的金恩大酒店跳楼身亡。(法邦网)

[责任编辑:何恒恒]
标签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新闻推荐

夫妻离婚 对有精神障碍的成年子女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热点新闻

推荐阅读

法邦时评

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 求撤销婚姻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2017年8月28日,一则丈夫婚后6年才知道自己妻子比自己大14岁的新闻跃入大众的眼帘,一时间大家对“撤销婚姻”的讨论热度也逐渐提升,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邦网为您解析。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据新浪新闻报道,男子陈某与妻...

法律名人谈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