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十七载攒不够彩礼钱
所谓人市,事实上就是供年轻人相亲的地方。为什么叫“人市”?这个词的背后是赤裸裸的礼金。只要礼金能谈妥,男女双方将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完成相亲、订亲、办婚礼的全部过程。闪婚在这里是个正常现象,因为过了这个月,年轻男女都要出门打工,一座座村庄再度成为“空心村”。

在当地,大家对每年的彩礼有一个相对公认的“市场价”,这个价格近年来在以每年一至两万元的涨幅攀升,影响着男女双方的心理价格。“别人家的女儿卖这么多钱,我们家的女儿为什么就卖不了这么多?”媒人李海君说出了女孩家长的心里话。李海君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给人说媒,深谙娶嫁双方的心理,如果女方彩礼要价低于当年的“市场价”,不仅旁人会说闲话,男方家的亲戚也会因此看低了嫁过去的新娘。
女方之所以在婚恋市场上占据主动地位,一方面是由于重男轻女思想,造成当地男多女少;另一方面,则是外出务工的年轻女孩不愿意再嫁回本地农村。婚配市场上适龄女性的稀少,让女方有了绝对的议价权。“十七八万的彩礼你不出有的是人出,后面都有人排队出。”即使相亲没有成功,男方依旧要花费不少金钱。每见一个女孩,按照风俗男方都要给女方二十元至二百元不等的遮羞钱,其余还有包车或购买礼物的钱。去年,吕飞飞相亲时对方的要价是十五万元,今年他攒了两万多元,但彩礼已经涨到了十七八万。对他而言,这一年的工作就像是帮丈母娘打工了。
结婚彩礼的含义
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考虑,可以把婚姻关系看成是一种契约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属于要约和反要约阶段,从订婚时起到办理结婚登记前,可以看作是承诺阶段,也就是契约成立阶段。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可以看作是合同生效阶段。从契约的角度来看,给与和收受结婚彩礼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姻契约成立阶段。由于有了给与和收受结婚彩礼的行为,才使得婚姻关系由成立阶段向生效阶段过渡有了一定的保证。此后,如果婚姻关系没有生效,那么,当事人收受结婚彩礼的行为就违背了当初订约双方的本意,理应予以返还。如果婚姻关系生效后,结婚彩礼的作用也就完成了,送结婚彩礼的一方自然没有索要回结婚彩礼的法律依据。“结婚彩礼钱”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结婚照彩礼钱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