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轮奸陪酒女无罪
近日,李天一轮奸陪酒女无罪说法引爆网络。这不,李家公子案件又有了新的说辞,伴随案件进展,公众的底线也在一遍遍刷新。李天一辩护律师主张轮奸陪酒女无罪,网友感叹:还能再无耻些吗!?
李天一家人以被害人是陪酒女为由,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触犯众怒。据说,案发当晚,李某某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离开酒店及到达后,女孩并没有反抗,因此要求做无罪辩护。
轮奸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轮奸”不是一个罪名,它只是“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也就是说“轮奸”仍然属于“强奸”,但它是更恶劣更严重的强奸行为。对于轮奸,刑法会在强奸罪的量刑基础上,再加重量刑。比如若普通强奸罪判被告有期徒刑7年,则轮奸可判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某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轮奸行为甚至可以判被告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