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女交警街头扭打
唐山女交警街头扭打,不光是给这俩人抹黑,也为唐山交警队写下了极不光彩的一笔。据有关部门称这俩不是编制内的员工,但依然需要反思在选任临时工的有关问题。
昨日,一段“唐山两名身穿制服的女子马路中对殴”的视频,跟天气话题一样在微博上“火了”。由于两女子战况激烈,视频又较为模糊,起初有网友猜测对殴的是“女交警”。很快,唐山公安网络发言人作出说明,这两名女子是交通协管员,已经解除了劳务合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行政委托的特点
近来火热的行政机关临时工话题透露的是行政委托的一些乱象。在这个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和机构是委托人,“临时工”们是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这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导致“有为政府”成为必然,政府的职能被扩大需要寻找行使权力的辅助力量,同时许多专业领域需要政府之外有技术与专业知识优势的主体参与行政活动导致的。法律上对“临时工”有何规定?行政委托有什么样的特点?
首先,主体方面,行政委托的委托方一定是有权力的行政机关或职能部门,受委托的,既可以是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
其次,行使职权方面,被委托方以被委托方的名义为之,权力本身也是来自于委托方。
还有,假如行政活动中的有关人对被委托主体实施的行为不服,可以委托方而非被委托方为对象,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比如,对协管员贴罚单一事不服的,告交警队或复议交警队都是可以的,但告协管员本人是于法无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