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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挤电梯
中国式挤电梯让人又好气有好笑,写字楼里人多电梯数量少爷是中国式挤电梯形成的原因,另一个原因则是人们的责任感似乎不高。都想着电梯超载了应该会有人退出去吧,结果就是没有一个人退出而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被困在电梯里想出也出不去了。
据悉,在7月14日的上午,湖北襄阳樊城领秀中原写字楼的电梯里挤进18个人,而这部电梯只能承载13个人。令人意外的是超载了那么多也没人站出去,结果电梯直坠负一楼, 18人全部被困。幸好电梯是从一层下降,若是从高层降落后果就不看设想了。许多人看到这个新闻冠之以中国式挤电梯,只因在中国电梯需要挤在能进去太平常,而人性的冷漠之处也并不少见。
电梯事故的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提高电梯质量的若干规定>》(即建144号文件)第12条规定:"加强电梯的使用管理。电梯必须由合格的司机负责使用,并负责进行日常的保养工作。电梯司机上岗要经过培训,学习了解电梯的基本使用知识,懂得日常的保养技术,培训后达到司机等级标准的才能上岗。电梯生产厂要免费为用户培训1-2名合格的电梯司机。还要定期对司机进行考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从法理上讲,对这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所采取的责任原则也是过错推定的原则,即推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不需要被侵权人证明该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只要被侵权人受到了损害就可以请求赔偿;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责任则由侵权人自己承担。如果侵权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认定其有过错并由其承担民事责任。
建设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电梯投入运行时,使用单位必须制订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应配备合格的电梯司机,持证上岗。司机离岗半年以上,应重新培训后继续上岗。使用单位和承担维修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该型号电梯的使用、维修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并逐台认真做好记录,建档备查。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这已经不难说明问题,所有电梯都应定期检修,而且不能带病运行。电梯有故障,产权单位或使用管理单位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通知维修单位来维修。维修单位应派至少两个人赶赴维修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悬挂警示牌,暂停使用或检修停用,拉上防护栏或防护网。如果电梯难以修复,则应停止使用,并封闭起来,或拆除更新更妥。当然,按国家规定应及时报废的电梯不报废,责任人就难以逃避法律制裁。
